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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2.第七十二章

  穿越后,我成了秦始皇

购买低于百分之五十,二十四小时后可以看  嬴政跪坐案前, 后背挺直, 在认真批阅着奏折。烛火忽闪, 投射一片阴影在他脸上,贺嫣嫣在一旁看着忽觉自己本来秀气的脸庞变得有几分冷峻。


嬴政勤于政事,日断狱事夜理文书,每日都要批阅尽两百斤奏折, 这点贺嫣嫣在现代之时就在网络上看到过,不过这段时间亲身经历后却是更觉敬佩。


不过这一点却并没有在历史上给他留下好名声,史记中记载此事时,执笔者道“可见始皇帝贪权至此”, 明明是勤政爱民, 对天下负责,在史书上却是为了佐证嬴政专权、好权势。


扫了一眼嬴政案上堆成小山的奏折,想到回返咸阳途中,对方未有一夜懈怠, 今日刚刚回到咸阳多日路途劳累,却还是勤政至此, 贺嫣嫣心生感慨。


视线回到自己手中的竹简上,贺嫣嫣眼中有了几分疑惑……


此时贺嫣嫣身前的案桌上亦是堆满竹简, 这些竹简却不是奏折,而是秦律。自从商鞅变法开始, 秦国便将律法视为秦国之血脉, 秦国尊法百余年, 法律早已深入人心。


在秦国,做什么都要依法而行,虽说贺嫣嫣现在身份是始皇帝,没人能管到她头上,政事也有嬴政自己会处理,但贺嫣嫣也不可能不出去见人啊,所以对秦国的律法总要了解的。


想想看,若是在避不开的大朝会上,有大臣问及某事的处理意见,总不能说“朕先回去想想,过几天再说”?肯定当场要说出一个一二三来的,而且好歹回答时不能与秦律相左吧?


经过这一个多月的学习,贺嫣嫣已经将常用的小篆都熟识了,虽说让她写未必能全部写正确,少不得缺胳膊少腿,但是认字却没问题,对句子的意思理解也没问题。


这要是再有人将奏折或者书信直接递给她,她一定不会再出现看不懂的情况!想到那次蒙毅送来的扶苏公子的书信,贺嫣嫣怨念颇深。


贺嫣嫣手中这一卷是属《秦律司空》,说的是关于徭役的相关规定,贺嫣嫣看了看大致有这么几点。


——有百姓有罪而被判处罚款,或欠官府债务无力偿还的,可以以徭役抵债的,每劳动一天折八钱。其中需要由官府提供食物的,每劳动一天抵六钱。在官府服徭役依律由官府提供食物,男子每天三分之一斗,女子每天四分之一斗。徭役的工钱也可以折合成粮食。


——男人和女人为官府服徭役,男人每月发粮食二石,女人每月发粮食一石半。如果从事劳动终止则停发。身高不足六尺五的男人,每月发粮食一石半;因伤病等原因暂时不能劳动,粮食减至一石。


——犯罪被判罚款,以徭役偿还的,在播种和管理禾苗的时节,需各放假二十天天回家务农


看完这一卷,贺嫣嫣将之卷起放在一旁,从堆成小山的秦律中又拿起一卷,这一次却是《秦律戍律》。随意看了个开头,只见上面规定一家不能同时征调两人服徭役。主管此事的县啬夫、县尉以及士吏,如果不按照律法规定同时征调两人服徭役,罚款二甲。


这很合理啊!


贺嫣嫣想起历史上的陈胜吴广起义,想到他们起义的缘由——根据司马迁的《史记陈涉世家》记载,秦二世元年七月,朝廷征发民夫戍守渔阳,陈胜、吴广二人为屯长,他们行至大泽乡,为大雨所阻,不能按期到达,按照秦律过期斩首,二人为了活命,干脆便发动戍卒起义。


看着手中的秦律,虽然还没找到关于陈胜吴广逾期斩首的相关律法,但就现在所看到的秦律而已,两者好像不是一国的律法呀,差的也太多了吧?


莫不是秦二世觉得他老爹制定的法律还是太宽松了,所以把律法往严苛里改了?


不至于吧,何况时间上说也来不及才对,二世元年便是始皇三十八年,嬴政去世……


嗯?不就是今年嘛,现在是八月初旬,那么说……就是上个月啊!


这么说陈胜吴广已经开始起义了吗?不不不,是七月征发,起义却应该是在九月,也就是下个月。


贺嫣嫣的脸色一时间非常精彩……


有心问一问嬴政,却见他右手执笔,看着案上摊开的一卷奏折蹙眉凝思,贺嫣嫣一时间却又不好意思再问了。


史书嘛,都是人写的,总是带着书写者自己的主观思想在里面。更何况,司马迁还是汉朝官员,对于前代皇朝总是不会太友好。


看过几章史记,司马迁简直像是躲在房梁上看着这些故事发生一般,总之,似乎有点不太可信?


就陈胜吴广起义事件而言,假如他们这一队伍因为遇到大雨而耽误了时间,处罚头领是正常的情况,但将全体人员将近九百人全部斩首,这……的确是非常残暴的法律了。


不过,秦朝真的有这么一条残酷的法律?陈胜的话真的有秦朝的法律作为依据吗?司马迁在《陈涉世家》里面也没有说明陈胜的话是出自秦朝哪一条法律。


皱眉看了看沉浸在奏折堆里的嬴政,贺嫣嫣深吸一口气,拿起一卷竹简,展开快速浏览一遍,见不是便放下又拿起一卷——案上的秦律分成几堆按照不同种类的律法放置,不管是出自那一条律法,总应该就是《徭律》这一部分。


翻看了十几卷,都不是,贺嫣嫣有些烦躁了,随手从下面抽出一卷翻看,贺嫣嫣双目一凝,却见——


“御中發徵,乏弗行,貲二甲。失期三日到五日,誶;六日到旬,貲一盾;過旬,貲一甲。水雨,除興。”


意思是,为朝廷征发徭役,如耽搁不加征发,应罚二副盔甲。迟到三天到五天,批评;六天到十天,罚一块盾牌;超过十天,罚一副盔甲。因大雨或洪水导致的耽误,可免除本次处罚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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