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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寻宝(捉虫)

  兽人之生存记

林沐一晚都睡得十分舒坦,一早起来显得神清气爽。身边有个大暖炉不说,连带这段时间一直紧绷的身体也因有人陪伴而放松下来。心情愉悦的做着早饭,嘴里还忍不住的哼上了几句。


可怜的弗莱斯,睁着眼激动了一整晚,好不容易睡着了,天又亮了!不过看着这样精神的林沐,顿时觉得少睡一晚也是值得。


吃过早饭,二人再次进入森林,身边多了一个大个子保镖,林沐决定深入林中寻宝。


一开始弗莱斯是不同意林沐一起去的。作为一个雄性,不能给雌性一个舒适的生活环境也就罢了,竟然还要雌性去打猎,即使他再没用,也不能让这种事发生啊!在他的观念里,雌性都需要好好的保护起来,林沐再强大,他还是一个雌性,应该安享家中受到最好的照顾,狩猎这样危险的事就交给他好了,他会尽自己最大的努力给予林沐最好的。


林沐不知道弗莱斯在想什么,不过如果被他知道了,一定会炸毛的!你才雌性,你全家都是雌性。他也不会同意一个男人躲在另一个男人身后寻求保护什么的。这算什么样子啊!他可不认为自己柔弱到需要别人保护。


不过可惜,他现在还不知道自己被定义为身柔,体弱,易推倒的雌-性,不然的话,他不介意让人见识一下花为什么这样红!


此时,他只当弗莱斯因为要多带一个人而有所顾忌。大方的表示自己能很好的自保,让他不用担心。同时还晃了晃闪亮亮的刀子。


弗莱斯拗不过他,只好答应让他一起,并下定决心,即使牺牲自己也决不能让林沐受到一丝伤害。


弗莱斯自觉背起箩筐,抬脚就走。


“弗莱斯,等一下!”像是想起了什么,林沐喊住了弗莱斯,然后屁颠屁颠的跑入洞中。


不一会又匆匆的跑出来,手里拿着一把匕首。这把匕首比他之前用的更大一些,花纹更华丽,让人看第一眼就不由得喜欢上了。


他把匕首递给了弗莱斯,说道:“给,刀,你用”(刀给你用)


弗莱斯拿着匕首,一时有些不知所措。他把匕首还给林沐,神色异常严肃的叮嘱道:“太贵重了,你收好,不要随便拿出来,太危险了。”


他知道林沐不简单,从他用的奇怪武器就能看出,他原先的部落一定是的强大,无论是那把一下子能把兽皮刺穿的骨刀,还是能使猎物无法动荡的棒子,哪一样不能使人为只疯狂呢!


林沐也就听懂了“你”“收好”“不”和“危险”,大概也就能够猜出弗莱斯的意思了。心里暖暖的,被人关心的感觉真好。


虽然他们只认识了不到一天的时间,但从弗莱斯的眼睛里,林沐看到了纯真。是的,就是纯真—自己最缺乏的东西,经历多了,人就慢慢变得现实了。第一次见到弗莱斯,他就被他的眼睛吸引住了,纯净得让人心动。所以他愿意带他走入自己的生活,不仅仅是希望有个人陪。


他当然知道匕首对于弗莱斯的价值了。一个只穿着兽皮,用着石器的原住民,不难猜出他所身处的时代。就是因为知道,所以他才坏心眼的想要试探一下。在看到弗莱斯拿到刀子的时候,不是兴奋的收起来,也不是好奇的打量,而是严肃的叮嘱自己,林沐就知道,他赌对了。


弗莱斯不知林沐的想法,把匕首塞回林沐手中。


林沐板起脸,再一次把匕首交个弗莱斯,并拿出另一把军刀和电击棒,晃了晃。说道:“我有,你用”


见弗莱斯还在坚持,声音带有一丝不悦,语气也带点命令,道:“弗莱斯!拿着!”


见自己惹林沐生气了,弗莱斯一下就焉掉了,像只小狗,用可怜兮兮的眼神望着你,小心翼翼的收起匕首,样子要多可怜有多可怜。


林沐又好气又好笑,怎么就像是自己欺负了弱少似得。对上那双眼睛,总归是心软的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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